广州保安公司器械管理使用制度
(1)广州保安公司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,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。
(2)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,持机人应立即向班长、队长领导报告,由项目经理检查后上报行政部维修,严禁自行拆修。
(3)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,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。
(4)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,以保障电池的性能、寿命和使用效果。保持对讲机24小时开机,按时充电,对讲机充电时必须关闭,如打开接收,将比平时充电多用25%的时间。
(5)交接班时,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;接机者当场查验,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,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班长。
一、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配置 五件套,包括警用钢叉、盾牌、警棍,警用强光灯等警用器械。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。
二、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,非值班、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,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,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。
三、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,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公司批准,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。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,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。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。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,以防损坏。